广东自考法学(本科段)考试计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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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
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,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,能在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、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

广东自考法学(本科段)考试计划

法学(本)030101K
暨南大学、广东财经大学

类型序号

课程代码

课程名称

学分

类型

考试方式

备注

001

03708
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
2

必考

笔试

 

002

03709
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

4

必考

笔试

003

00249

国际私法

4

必考

笔试

004

00246

国际经济法概论

6

必考

笔试

005

00226

知识产权法

4

必考

笔试

05

00230

合同法

5

必考

笔试

007

00228

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

4

必考

笔试

008

00015

英语()

14

必考

笔试

课程组课程

009

00264

中国法律思想史

4

必考

笔试

010

00262

法律文书写作

3

必考

笔试

011

00263

外国法制史

4

必考

笔试

012

05680

婚姻家庭法

3

必考

笔试

013

00227

公司法

4

必考

笔试

014

00167

劳动法

4

必考

笔试

015

06999

毕业论文

不计学分

必考

实践考核

101

05678

金融法

4

选考

笔试

102

00259

公证与律师制度

3

选考

笔试

103

00169

房地产法

3

选考

笔试

104

00229

证据法学

6

选考

笔试

201

05679

宪法学

4

加考

笔试

202

00245

刑法学

7

加考

笔试

203

05677

法理学

7

加考

笔试

204

00242

民法学

7

加考

笔试

205

00243

民事诉讼法学

5

加考

笔试

231

00265

西方法律思想史

4

加考

笔试

课程设置:必考课1565学分,选考课416学分,加考课634学分。

说明:
1.
港澳台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,但须加考231课程。
2.
不考英语(二)者须选考101104课程,不少于14学分。
3.
法律、经济法学、行政法学、律师、法学、涉外法学、涉外经济法、法律文秘、法律事务专业专科(或以上)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;监所管理专业专科(或以上)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课程;其他专业专科(或以上)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205课程,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。原法律专业(本科,代码593)调整为本专业。
4.
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(或以上)毕业生申办毕业。